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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市新中心水系连通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北宜昌
招标公告
工程承包
发布时间: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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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宜昌城市新中心水系连通工程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1-420500-04-01-147673)完成备案,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标段)名称:宜昌城市新中心水系连通工程EPC总承包

2、工程概况:本工程从官庄水库输水至求雨台公园等区域,分为上、下两段。其中,上段从官庄水库取水后输水至周家嘴水库,线路总长约13.831km;下段从周家嘴水库取水后输水至求雨台公园、求索广场、宜昌博物馆和规划展览馆等区域,线路总长约11.10km。输水线路总长约24.931km。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区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承包人须完成自初步设计至工程竣工综合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核、工程交付使用,档案资料移交档案馆为止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全过程所有任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范围: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在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招标人控制目标;通过图纸审查;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代表驻场服务;配合设计、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范围:完成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以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后续服务等。

5、履约期限:总工期720日历天,施工工期自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接甲方通知后),施工工期:690日历天;总履约期限不超过720日历天。

6、质量目标:

1)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目标: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可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近五年以来(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设计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设计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如合同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1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均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提供上述人员2023年8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人社部门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成员方;分公司缴纳有效)。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资质类别相同但分工不同或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任务的成员,其相应的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3、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30日至2023年1225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2590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5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洽谈并以投标人名义(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署合同。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1130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联系方式

标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标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笑笑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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